江曦:“经部·乐类”缺省考辨
“经部·乐类”缺省考辨[*]
江曦
江曦,河北临西人,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古典文献研究所副教授。研究方向为版本目录学。著有《清代版本学史》等。
摘 要:最早缺省经部乐类的书目不是李充的《晋元帝四部书目》。“五经”可为经部典籍之统称。“乐类”文献并非绝少。北宋以前书目未见有缺省“乐类”之记载。只有少数书目缺省“乐类”,多数书目把音乐类文献分别归于经部和子部。乐类在经部的位置不固定。
关键词:经部乐类 李充 古籍分类
《图书馆杂志》2016年第8期刊发张晚霞同志《“经部”“乐类”缺省始于李充说》一文(以下简称张文),认为:“东晋李充任著作郎,整理国家藏书,修成《晋元帝书目》,五经为甲,史记为乙,诸子为丙,诗赋为丁,第一次将‘乐类’从经典中移除,成为‘经部’‘乐类’缺省之滥觞。”[1]106其根据是《文选》卷四十六任彦升《王文宪集序》李善注:“臧荣绪《晋书》曰:‘李充,字弘度,为著作郎,于时典籍混乱,删除颇重,以类相从,分为四部,甚有条贯,秘阁以为永制。五经为甲部,史记为乙部,诸子为丙部,诗赋为丁部。’”[1]104张文认为“乐类”文献与易、书、诗、礼、春秋等类相比,“数量明显偏少,更为重要的是‘乐类’文献晚出,都产生于西汉建立以后,与其余诸经多先秦文献划然有别”。所以“《晋元帝四部书目》之‘五经’只能是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诗》、《礼》、《春秋》,缺省的一类则是‘乐类’”[1]105。
我们认为,这一结论有可商榷之处。
1.“五经”可为经部典籍之统称
张文认为“五经”专指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诗》、《礼》、《春秋》,一般来说这是没有问题的。《乐》汉初已不存,汉代只有五经博士,五经是指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诗》、《礼》、《春秋》。
但“五经”亦可包括《乐》,甚至可以泛指经部典籍。汉班固《白虎通德论》卷八“五经”条云:“经所以有五何?经,常也,有五常之道,故曰五经。《乐》仁,《书》义,《礼》礼,《易》智,《诗》信也。五经何谓?谓《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诗》、《礼》、《春秋》也。《礼》解曰:温柔宽厚,《诗》教也;疏通知远,《书》教也;广博易良,《乐》教也;洁浄精微,《易》教也;恭俭庄敬,《礼》教也;属辞比事,《春秋》教也。”[2]这里的“五经”就包括《乐》。晋袁宏《后汉纪·孝灵皇帝纪》云:“熹平四年春三月,五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之前。”[3]范晔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云:“四年春三月,诏诸儒正五经文字,刻石立于太学门外。”[4]熹平石经除了《周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诗经》、《仪礼》、《公羊传》、《春秋》外,还包括《论语》。虽然此时《论语》尚未入经,但《后汉纪》、《后汉书》此处所说的“五经”无疑是涵盖了《论语》的。又如《魏书·儒林传·陈奇传》云:“陈奇……爱玩经典,博通坟籍,常非马融、郑玄解经失旨,志在著述五经,始注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,颇传于世,为搢绅所称。”[5]这里的“五经”又涵盖了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。后世经常称人学问好,精通五经,恐怕也不局限于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诗》、《礼》、《春秋》这五部书,也可能包括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等,只是说精通经部典籍,不可太拘泥于具体的哪几部经书。
和“五经”的情况一样,六艺一般专指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诗》、《礼》、《乐》、《春秋》,但亦可泛称经部典籍。如《汉书·艺文志》六艺略序云“序六艺为九种”,除了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诗》、《礼》、《乐》、《春秋》六艺之外,还包括《论语》、《孝经》、小学三类文献,这里的“六艺”应该包括所有的经部文献。若把“六艺”局限在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诗》、《礼》、《乐》、《春秋》六种,《论语》、《孝经》、小学三类文献将无类可归。同样,若李充《晋元帝四部书目》中“甲部”之五经仅仅是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诗》、《礼》、《春秋》五种,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、小学类文献也将无类可归。“五经为甲部,史记为乙部,诸子为丙部,诗赋为丁部”中的“五经”、“史记”、“诸子”、“诗赋”都只是四部典籍的泛称。“诸子为丙部”,也不仅限于《汉书·艺文志·诸子略》中的十家,还应包括兵书、医书、数术、天文等类的典籍,若仅仅限于诸子,这些书也将无类可归。
《四库全书总目》设“五经总义类”,该类的小序云:“《论语》、《孝经》、《孟子》虽自为书,实均五经之流别,亦足以统该之矣。其校正文字,以及传经诸图,并约略附焉,从其类也。”[6]269所以其五经总义类中收录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、旧题何异孙《十一经问对》、顾炎武《九经误字》、山井鼎《七经孟子考文》、沈廷芳《十三经注疏正字》等书。可见《四库全书总目》“五经总义”的“五经”,亦不仅限于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诗》、《礼》、《春秋》五部经书的范围。
总之,把《晋元帝四部书目》“五经为甲部”中的“五经”理解为“只能是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诗》、《礼》、《春秋》”是不妥的。
2. “乐类”文献并非绝少
张文认为李充《晋元帝四部书目》缺省“乐类”的另一个原因是乐类“文献数量明显偏少”[1]106。
文献数量的多少确实是决定类目设置与撤销的重要条件,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在谈到墨家、名家、纵横家著述时云:“衰周之季,百氏争鸣,立说著书,各为流品,《汉志》所列备矣。或其学不传,后无所述;或其名不美,人不肯居,故绝续不同,不能一概著录。后人株守旧文,于是墨家仅《墨子》、《晏子》二书,名家仅《公孙龙子》、《尹文子》、《人物志》三书,纵横家仅《鬼谷子》一书,亦别立标题,自为支派,此拘泥门目之过也。”[6]1006所以《四库全书总目》仿效黄虞稷《千顷堂书目》将《墨子》、《公孙龙子》、《鬼谷子》等书归入子部杂家类,不再单独立一类。但乐类文献与墨家、名家、纵横家不同,并非绝少,其数量甚至多于不少类目的文献。如《汉书·艺文志》著录六家,六十五篇,和诸子略中的墨家、名家数量相当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著录“四十二部一百四十二卷。通计亡书,合四十六部二百六十三卷”[7],甚至比经部的书类、诗类数量还多。至《四库全书总目》著录二十二部四百八十三卷,存目四十二部二百九十一卷,总计有六十四部七百七十四卷,远多于孝经类的十一部十七卷,存目十八部五十三卷。
3.北宋以前书目未见有缺省“乐类”之记载
张文认为李充《晋元帝四部书目》缺省“乐类”“更为重要的是‘乐类’文献晚出,都产生于西汉建立以后”[1]P105。
虽然“乐类”文献晚出,但中华文明被称为礼乐文明,礼和乐是分不开的,历代都很重视乐的教化作用,所谓“广博易良,《乐》教也”,其与礼类文献并列于经部并无不妥。
从目前的资料来看,北宋以前的书目尚未有缺省“乐类”者。李充《晋元帝四部书目》前的《汉书·艺文志》六艺略中有“乐类”。刘宋时期王俭《七志》经典志“纪六艺、小学、史记、杂传”,六艺中应包括《乐》。梁阮孝绪《七录》经典录下分为易部、尚书部、诗部、礼部、乐部、春秋部、论语部、孝经部、小学部,亦有乐类。西晋荀勖《中经新簿》甲部著录六艺、小学,亦应有乐类。
李充《晋元帝四部书目》之后,南北朝时期《宋元嘉八年秘阁四部目录》、《宋元徽元年秘阁四部书目录》、《梁天监六年四部书目录》,隋代的《开皇四年四部目录》、《隋大业正御书目录》的分类情况皆无从考察,但作为《北齐书》、《周书》、《梁书》、《陈书》、《隋书》“五代史”共同的经籍志,《隋书·经籍志》的分类可能参考了这些书目,而《隋书·经籍志》并未缺省“乐类”。其后的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、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经部皆有“乐类”,缺省“乐类”并非“秘阁以为永制”。
4、缺省“乐类”的书目
由于《乐》不传,乐类文献多出于西汉后,特别是大量琴谱、乐府之类无关律吕、乐理的文献出现后,开始有人质疑乐类文献置于经部的合理性。较早提出质疑的是南宋的陈振孙,其《直斋书录解题》云:“刘歆、班固虽以《礼》、《乐》著之六艺略,要皆非孔氏之旧也。然《三礼》至今行于世,犹是先秦旧传。而所谓《乐》六家者,影响不复存矣。窦公之《大司乐章》既已见于《周礼》,河间献王之《乐记》亦已录于《小戴》,则古乐已不复有书。而前志相承,乃取乐府、教坊、琵琶、羯鼓之类,以充乐类,与圣经并列,不亦悖乎。晚得郑子敬氏《书目》独不然,其为说曰:仪注、编年各自为类,不得附于《礼》、《春秋》,则后之乐书,固不得列于六艺。今从之,而著于子录杂艺之前。”[8]399所以《直斋书录解题》未把音乐类文献归入经书之列,而是在子部设音乐类,置于医家类后、杂艺类前。
据陈振孙之言,“郑子敬氏《书目》”是见于著录最早缺省“乐类”的书目。《直斋书录解题》目录类著录《郑氏书目》七卷,解题云:“莆田郑寅子敬以所藏书为七录,曰经、曰史、曰子、曰艺、曰方技、曰文、曰类。”[8]237盖《郑氏书目》承七分法之余绪,但把乐类文献归之于子部,为陈振孙所继承。
陈振孙之后,亦有部分书目经部缺省乐类。如明代张萱所编的《内阁藏书目录》,此目分为十七部,非四部分类目录,但其中的第二、三、四、五部分别为经、史、子、集部,其中经部不收音乐类著作,而是单立乐律部,可视作经部缺省乐类。另外一部就是张文所说的明代祁承㸁的《澹生堂书目》,经部缺省乐类,在史部礼乐类设乐律之属,著录音乐类典籍。清代以后的四部分类书目绝少有经部缺省乐类者。
5.四部分类目录中乐类文献的处理
虽然南宋以后有部分书目经部缺省乐类,但这样的书目很少。郑寅、陈振孙把乐类文献全归之于子部的做法,受到了马端临的批评。马氏《文献通考·经籍考》云:“以历代典章、仪注等书厕之《六典》、《仪礼》之后,历代乐府、教坊诸书厕之《乐记》、《司乐》之后,猥杂殊甚,陈氏之言善矣。然乐者,国家之大典,古人以与礼并称,而陈氏《书录》则置之诸子之后,而侪之于技艺之间,又太不伦矣。虽后世之乐,不可以拟古,然既以乐名书,则非止于技艺之末而已。况先儒释经之书,其反理诡道,为前贤所摈斥者,亦沿经之名,得以入于经类,岂后世之乐书,尽不足与言《乐》乎。故今所叙录,虽不敢如前志相承,以之拟经,而以与仪注、谶纬并列于经解之后,史、子之前云。”[9]马氏认为乐类文献仍应归于经部,只不过位置应该后移,与“仪注、谶纬并列于经解之后”。
更多的书目则是把音乐类文献区别著录,把有关律吕和乐理的仍保留在经部乐类,而琴谱、乐府等则归入子部或集部。如尤袤《遂初堂书目》,《古今乐录》、《历代乐议》等归经部乐类,《琴录》、《琴谱》入子部杂艺类,《四英乐府》、《锦屏乐章》等入集部乐曲类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除经部有乐类外,琴谱类文献分别放在子部艺术类琴谱之属和子部谱录类。
另外,乐类在经部的位置也多有变动,是经部诸类中位置最不固定的类目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、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、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、《宋史·艺文志》、《明史·艺文志》(合于经部礼乐书类,仍在三礼类之后)、《郑堂读书记》、《玉函山房藏书簿录》等仍沿《汉书·艺文志》之例,乐类列于礼类后。但《崇文总目》、《郡斋读书志》、《文渊阁书目》、《世善堂藏书目录》、《皕宋楼藏书志》等置于孝经类后。《问源楼书目》等则归之于群经总义类后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、《天一阁书目》、《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》、《善本书室藏书志》、《经籍访古志》、《万卷精华楼藏书记》则放到四书类后。
6.结论
从现存资料看,最早缺省经部乐类的书目不是李充的《晋元帝四部书目》,而是宋代郑寅的《郑氏书目》。只有少数书目缺省乐类,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编纂的古籍目录,如最具代表性的《中国丛书综录》、《中国古籍善本书目》、《中国古籍总目》等也将音乐类文献分别著录在经部乐类、子部艺术类音乐之属,并未缺省乐类。
参考文献:
[1]张晚霞.“经部”“乐类”缺省始于李充说[J].图书馆杂志,2016(8).
[2]陈立.白虎通疏证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94:447.
[3]袁宏.后汉纪[M].北京:中华书局,2002:463.
[4]范晔.后汉书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65:336.
[5]魏收.魏书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74:1864.
[6]永瑢 等.四库全书总目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65.
[7]魏征,令狐德芬.隋书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73.
[8]陈振孙.直斋书录解题[M].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7:399.
[9]马端临.文献通考[M].北京:中华书局,2011:5457.
[*]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“清代《尚书》文献研究”(15CZS008)研究成果之一。
注:本文原刊于《图书馆杂志》2017年第9期,引用请以该刊为准。感谢江曦老师授权发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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